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转变外向型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海政办〔2008〕第35号文件和海政办〔2008〕132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凡符合补助和奖励条件的企业在三月十五日前向白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沈 炜 张存建 唐善年 联系电话:87110656 87165066 白云街道办事处 2009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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